2022-02-24 17:35:33 来源:东方网阅读量:14896
日前,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检察机关深化司法民主建设,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介绍,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不断拓展,截至2021年底,全国检察机关共邀请人民监督员18万余人次,监督检察办案活动10万余件次
根据消息显示,2019年,最高检总结人民监督员工作的实践,根据党中央要求和新的形势任务,修订印发《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对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方式,程序,层级等进行了调整,明确了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巡回检察,案件质量评查等10种参与监督方式。
一些地方检察机关还积极探索对公益诉讼调查,司法救助,信访接待等其他办案活动的监督,拓展了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范围。会议强调,要推动人民监督员在法律监督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充分利用人民监督员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让检察机关更加深入,广泛地了解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提供更优更实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要全面正确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聚焦检察工作重点,热点,难点,围绕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的案件,不断探索,拓展新的监督方式,建立健全工作信息通报机制,加强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对接,共同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高质量发展。。
同时,人民监督员监督成效日益彰显检察机关对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意见高度重视,对提出的所有监督意见,都要认真研究,依法作出处理,监督意见的采纳情况还要及时告知人民监督员2021年,人民监督员在参与办案等司法活动中提出意见建议六万九千余条,检察机关采纳率99.3%
人民监督员履职保障机制更加完善2021年12月,最高检,司法部联合印发修订后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将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范围同步修改为覆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并完善了监督层级为了满足实践需要,新增关于增补选人民监督员的程序,明确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监督办案活动,商司法部在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中抽选,增加了人民监督员参加培训,会议等活动的保障机制,完善了特定专业背景的人民监督员的抽选机制等内容,为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职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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