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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收高速路通行费能否“捂热”燃料电池车

2024-03-12 11:48:23   来源:中青网阅读量:9136   

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科技厅发布的《关于对氢能车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的通知》,自3月1日起,山东省对高速公路安装ETC套装设备的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试行2年。这一优惠政策,有望为山东及周边地区氢燃料电池汽车的市场推广按下加速键,也为其他地区探索氢燃料电池汽车商业化运行模式提供重要的借鉴意义。

过去几年,氢燃料电池汽车的示范推广虽然在持续推进,但进展还不够顺畅,其根本原因在于没有找到适合的商业模式,而是过度依赖政策的扶持。按照氢燃料电池汽车“以奖代补”的政策,国家的财政补贴需待车辆市场推广达到相关要求之后才会拨付到位,这就需要企业先期垫付巨额资金。很多企业难以承受较大的经济压力,因此市场推广积极性不高。

更为关键的是,与燃油车、电动汽车相比,当前氢燃料电池汽车受限于规模、技术、成本等诸多因素,对营运企业而言,使用氢燃料电池汽车在经济性上并不划算。如果不是为了节能减排的硬指标,企业很少主动选择使用氢燃料电池汽车。即使来自政府采购的城市公交等领域,也因缺乏市场需求而未能形成商业化运营。此外,本应先于车辆推广而建设的加氢站等基础设施,也因为投资成本高、市场加氢需求不足等问题无法大面积铺开,无法满足更多应用场景需求。

中重载、中远距离是氢燃料电池汽车的优势。现实条件下,干线运输被认为是氢燃料电池汽车最有可能率先实现商业运营的场景。业内预测,今年49吨的氢燃料电池汽车重卡单车成本可以下探到80万~90万元,而同样载重的锂电池和燃油重卡成本分别为60万元和40万元左右。有研究显示,一辆载重49吨的氢能重卡,如果整个生命周期运营都跑高速,那么高速公路通行费的成本约占车辆全生命周期费用的25%左右。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能给车辆降低几十万元的费用,对运营商而言,还是有很大吸引力的。

更为关键的是,跑高速公路,也有助于缓解氢燃料电池汽车的加氢困扰。以山东为例,目前,山东省已经推出以京沪、京台高速公路沿线、滨州-莱芜-临沂高速公路沿线为纵向,以青岛-银川高速公路沿线、日照-兰考高速公路沿线为横向的两纵两横“氢走廊”计划,准备在有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及沿线建设商业化运营加氢站,到2025年建设不少于30座加氢站。其中,山东济青高速沿线已建成3座加氢站,可以较好地满足长途运输车辆的加氢需求。减少了加氢的烦恼,车辆又免征高速公路通行费,使干线物流运输成本大大降低,自然会提升企业使用氢燃料电池汽车的积极性。更多车辆跑起来了,就有望突破制约氢燃料电池汽车商业化运行的瓶颈。

一直以来,在推动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过程中,税费优惠往往是较容易落地的有效措施。如今,山东率先开启了对氢能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的减免试点,如果能以此为样本,在全国更多地区进行推广,将对我国氢燃料汽车的长途干线运输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为了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的示范推广,我国正在研究出台“两纵四横”氢能高速网络示范线计划。其中,“两纵”贯通南北,形成北京、郑州、武汉、广州和北京、上海、佛山两条南北示范线;“四横”联通东西,形成北京至沈阳、天津至乌海、青岛至郑州、上海至武汉四条东西示范线。通过沿着高速公路布局加氢设施,因地制宜建设输氢管道,从而连成“氢能走廊”。氢能高速网络示范线计划的提出,就是要充分利用氢燃料电池汽车干线运输的优势,探索商业化运营的可行性。如果能在氢能高速网络示范计划基础上,推进更大范围的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无疑将扩大氢燃料电池汽车长途干线运输的市场化商业运行规模,使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推广向前迈进一大步。

当前,我国氢燃料电池汽车还处于起步阶段,其发展离不开政策扶持。政策这一“看不见的手”如何更好地发挥力量、激发市场活力,是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推广规模持续扩大的关键。此次山东省率先推出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为氢燃料电池汽车的市场化商业运行打开了一扇窗。这也给各级管理部门提供了借鉴,要想加快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的示范推广,需进一步拓宽思路,创新模式,用好、用活优惠政策,让市场主体的活力得到充分释放。王金玉《中国汽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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