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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2-07-16 15:42:49   来源:东方网阅读量:6059   

为进一步保障参保人权益,使基金运营惠及广大参保对象,最近几天,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公布2022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明确我省将实行统一的个人账户记账利率2022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为3.07%,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根据消息显示,2014年,我省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每年参考当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算利率,即按1.5%或1.75%计算利率

2020年底,我省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根据国家规定,自2022年起,结合基金余额,委托投资收益和利息收入确定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今年公布的利率为历年最高,收益以记账方式归入参保个人账户,使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得到更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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