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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从今年1月起正式实施

2022-01-20 08:58:02   来源:东方网阅读量:10558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主要为了解决新就业大学生,青年人,产业工人等新市民群体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湖南省住建厅最近几天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其中明确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和岳阳市为湖南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点城市

记者12日从长沙市住建局获悉,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从今年1月起正式实施根据《意见》,十四五规划期间,长沙将通过新建,改建,改造等多种方式,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5万套,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主要面向有租住需求的新就业大学生,青年人,产业工人等新市民群体,以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意见》指出,长沙保障性租赁住房将重点布局在国家级,省级产业园区,金霞新城,滨江金融,国际会展,大王山等十个重大片区,以及新就业大学生,青年人,产业工人等新市民聚集区十四五规划期间,长沙将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5万套,目前任务分解到区县,国家级园区和部分市属国有企业区县及国家级园区筹集12万套,其中芙蓉区8000套,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望城区,宁乡市,浏阳市各1万套,雨花区1.2万套,长沙高新区,长沙县各2万套,市属国企筹集3万套,其中长房集团,城发集团各1万套,湘江集团,轨道集团各5000套

《意见》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方式,共分为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利用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利用存量闲置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用地建设五种方式。

杭州,厦门等地在“保基本”的基础上,将保障性租赁住房划分为住宅和宿舍两类,进一步细化了新就业大学生,青年,企业单身员工,城镇无房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新市民群体的“职住平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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